西寧市、海東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黃南州、玉樹州環境保護局 ,果 洛州環保水利局 :
為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轉移處理處置活動 ,提 高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運行效率 ,強 化轉移全過程監管 ,杜 絕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超范圍、超規模經營 9我 廳于 ⒛ 17年 6月 組織部分地區和單位開展了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以下簡稱“電子聯單 ” )試 點 工 作 ,運行順利。經研究決定 ,自 ⒛ 18年 1月 1日 起,我 省危險廢物 (包括醫療廢物 )省 內轉移及跨省轉移將全面啟用電子聯單管理系統。為做好紙質聯單與電子聯單的無縫銜接 ,根 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現 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適用范圍和程序
(一 )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適用于省內及跨省危險廢物轉移(包 括醫療廢物 )。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遵循分級審核原則。省級環保部門負責跨省轉移電子聯單的審核 ,市(州)環 保部門負責跨市轉移電子聯單的審核 ,區(縣 )環 保部門負責市內轉移電子聯單的審核 ,不 得超出審核權限開展 工作。
發生以下情形可不使用電子聯單 :一 是由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及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物轉移 ,須 經事發地縣級以上環保主管部門同意并按其提出的應急處置方案進行轉移。二 是 一 次性場地修復、設各拆除且已滅失主體項 目產生或遺留危險廢物的轉移處置 ,可 提前 7個 工 作 日向省固體廢物管理中心申領紙質轉移聯單進行轉移。
(二 )主要程序 :危 險廢物跨省轉移中產廢單位須在獲批轉移計劃批復前完成轉移計劃各案 ,備 案內容應與申請轉移計劃內容 一 致 ;危險廢物運抵后應及時通知處置單位進行電子聯單接收確認 ;危 險廢物接收單位所在地尚未啟用跨省轉移電子聯單的 ,須與經營單位溝通 ,通 過國家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操作 ;打印的電子聯單須隨車攜帶 ,并 經產廢、運輸、經營單位三方確認蓋章后 自留存檔各查。
二、組織方式
各市(州)、 縣(區 )級 環保部門要統一組織并指導轄區相關企業使用青海省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配各必要的電子設各 ,至少確定 2名 系統管理員(1名管理員主要負責,另 外 1人 替補 )。管理員應至少于每個 工 作 日上午 10:00時 和下午 16:00時 分兩次集中對管轄權限內提交的數據進行審核(重點審核內容為危險廢物處置去向的合理性、運輸車輛及人員信息的有效性、填寫信息的完整性等 ),下 載轄區執行完畢的所有電子聯單并打印存檔 ,不再要求企業報各紙質轉移聯單 ,并 定期對轄區轉移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對審核不及時或 工 作推諉造成轄區電子聯單推進困難的地區及個人 ,我 廳將不定期予以通報。
三、操作要求
(一 )產廢單位操作要求 :危 險廢物(包括醫療廢物 )產 廢單位在青海省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基本情況注冊和上年度產廢情況的申報登記后(具體操作方法見附件 )可 提交轉移計劃備案 ,經 環保部門審核后 ,在 轉移前 3個 工 作 日進行轉移電子聯單的填寫 工 作 ,電 子聯單打印蓋章后須隨車進行轉移(具 體操作流程見附件 )。 產廢單位應按照環保部門集中審核電子聯單的時間節點 ,合 理安排轉移時間 ,及 時聯系相關管理員進行數據審核。電子聯單不得后補 ,未 提前填寫電子聯單或危險廢物運輸過程中未攜帶打印的電子聯單的 ,應 按照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第十 三條從嚴處罰 ,電 子聯單填寫不完整、不規范 ,或 虛報轉移數量 ,不 上傳或虛造磅單的 ,將 依照 《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 一 、 二 款進行處罰。
(二 )經營單位操作要求 :危 險廢物(包 括醫療廢物 )經營單位確認接收電子聯單前 ,應 認真審核聯單內容并過磅確認轉移數量 ,確 認接收的電子聯單因轉移時間、廢物類型或轉移數量等信息錯誤出現法律糾紛的 ,由 經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收集危險廢物轉出或新產生危險廢物轉移處置時 ,按 照產廢單位的要求進行操作。
(三 )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操作要求 :運 輸單位必須在青海省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中注冊并上傳所有運輸車輛和駕駛員、押運員信息并經省級環保部門審核后 ,方 可在我省從事危險廢物運輸 工 作 ,危 險貨物運輸單位對其危險貨物運輸資質有效性負責。危險廢物產廢單位首次提交電子聯單后 ,由 相應運輸單位分配運輸車輛和人員 ,如 實際運輸車輛、人員與電子聯單相關信息不符造成法律糾紛的 ,由 運輸單位負主要責任 ,同 時追究委托運輸單位責任。各單位要高度重視 ,認 真執行電子聯單制度 ,并 將使用期間出現的問題及時反饋我廳。請盡快整理留存的空白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并 回收已發放至企業尚未使用的轉移聯單 ,同 時 ,請 復核完善附件 1中 系統管理員信息 ,一 并于 12月 31日 前報送我廳 ,后續管理人員若發生調整”由原管理員負責將變更后管理員的信息及時書面反饋。相關附件請統 一 在省環境保護廳網址首頁 資料下載 文檔下載欄 目下載。
聯 系 人 :徐 燕
聯 系 電話 :0971-8204409 15297128899
附件 :1、 青海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員信息表
2、 青海省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用戶使用手冊
青海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⒛17年 12月 14日